有機食品認證的初次申請業務全過程包括:企業提交有機食品認證申請,由有機食品認證中心對企業提交的申請進行檔審核、如果審核通過則委派檢查員進行實地檢查並進行形式檢查,然後由有機食品認證中心的人員進行綜合評審,再進行頒證決議和制證發證。
一、審批內容:
1、申報材料是否規範齊全。
2、基地環境、品質管制體系、生產程序控制體系是否符合GB/T19630《有機產品》要求。
二、法律依據:
1、GB/T19630.1-.4《有機產品》標準。
2、《關於印發產品品質認證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的通知》
3、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4、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管理辦法。
三、辦事條件:
1、申請人向有機食品認證中心提出正式申請,填寫《有機食品認證申請書》,並同時填寫相應認證領域的《有機食品認證調查表》,並按照《有機食品認證書面資料清單》準備檔;若縮短、免除轉換期則需要同時填寫《縮短、免除轉換期申請書》。
2、申請人與認證中心簽訂《檢查合同》、《標誌使用合同》。
3、繳納相關費用。
四、辦理程式:
1、代辦申請。有機食品認證中心根據申請企業或個人的申請資訊為其代辦申請。
2、檔審核。有機食品認證中心按照《有機食品認證合同評審及檔審核》進行審核並委派檢查員進行實地檢查。
3、綜合評審。有機食品認證中心根據申請人的《申請表》、《調查表》等相關材料以及檢查員的《檢查報告》和樣品檢驗報告等進行綜合審查評估,編制《有機食品認證綜合評審報告》,報經部長審批後辦理批件。
4、頒證決議。認證決定人員對申請人的《申請書》、《調查表》及相關檔、檢查員的《檢查報告》和有機食品認證中心的《有機食品認證綜合評審報告》等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客觀的做出同意頒證、有條件頒證、有機轉換頒證或拒絕《頒證的決定》
5、繳費管理。有機食品認證中心對申請人的繳費情況進行核實,未交費催其繳費下發《催繳費通知書》已繳費發下證書。
6、制證發證。核實繳費資訊後對申請企業下發相應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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