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0日 星期四

大陸進口食品標籤,有多少潛規則是你不知道的?

大陸進口食品標籤,有多少潛規則是你不知道的?

       人們在購買包裝食品時會看到外包裝上印有各種文字或圖形,可是有多少人真正關注過這些內容?又有多少人知道食品標籤的定義?食品標籤的定義在我國GB7718-2011中有明確規定:食品標籤是指食品包裝上的文字、圖形、符號等一切說明物。由此可見,食品標籤不僅僅只是貼/列印在包裝上的標籤,而是包裝上的所有圖形及文字


        與此同時,提起包裝不可避免的會想到廣告,很多企業在自己產品的包裝上印有各種宣傳,如優質、頂級、純天然、銷量第一、有機、富含,甚至把國家級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等標注上去,這些內容在新廣告法實施後幾乎被全部否決,更加不可出現含有保健的功能宣稱以及醫療功效。我國對於本土的食品標籤尚有如此明確的規定,那麼對於越來越火熱的進口食品有哪些關於標籤的問題需要注意?有些進口食品是否可以沒有中文標籤?

基本要求

        在中國,所有進口食品均需附有相關的中文食品標籤。進口食品標籤中需包含的內容因產品而異,但其基本內容包括食品名稱、原產國、配料表。例如,企業在定食品名稱時都會想一些比較優雅、突出產品特點、讓消費者記住或很感興趣的名字,但需要注意的是,食品名稱與產品的真實屬性一定要相符合,不然就會違反GB7718-2011的相關標準,而此類問題在進口食品中經常會出現;進口食品的原產國一般不會出現問題,但是原產國一定要標注全稱,不要用簡寫,如印尼不要寫為印尼;配料表也是進口食品標籤非常重要的一環,而且不同的進口產品也會有針對性的單獨標準,而單獨標準中同樣會規定很多特殊要求。

        毋庸置疑的是,食品標籤字體需清晰易於辨認,最小字體一定要達到標準高度要求,而且不能有虛假宣傳、誇大宣傳、產生混淆宣傳。而進口產品包裝上的中外文需相互對應——一般指強制性標識內容,且字體大小與包裝相關,包裝最大表面積≥35cm2時強制標示內容字體高度不得<1.8mm;當包裝最大表面積<10cm2時只需要標示名稱、淨含量、經銷商名稱、位址、聯繫方式等。與此同時,有對應關係的中文字體不得小於外文字體,其中注冊商標可以例外。因為在國外生產的產品不會要求其標示內容完全遵循中國要求,所以進口食品的中文對應商標、進口商、製造商的名稱、位址、網址等不需要對應。


重點注意

名稱:
         食品名稱首要的作用是反映食品的真實屬性,所以名稱一定要與配料相匹配,品名儘量用標準中出現過的名稱。如果使用標準中沒有的名稱或不為大家所熟識的名稱可能會涉及新創名稱,那麼需要標注產品類別,產品類別可以從GB2760GB14880的附頁進行查找分類。其中,GB2760的分類相對可以查到添加劑的使用範圍,所以標注產品類型儘量用比較規範的分類或用大類標準下的分類。
        對於產品名稱而言則需要重點關注口味問題,很多進口商在標籤中喜歡突出口味,如蘋果飲料和蘋果味飲料,一字之差就會產生很大問題。產品名稱為蘋果飲料則產品中一定要有蘋果,而蘋果味就沒有這樣的要求,可能只加了少量的果汁或只添加到了果味香精,但也符合果味飲料的標準,所以進口食品在涉及品名的過程中要防止品名與產品屬性不同的情況。

配料表:
        配料表是所有食品標籤中最為重要的一部分,也是進口食品中最容易出現錯誤的地方。“配料”或“配料表”;“原料”或“原料與輔料”這是標準中明確的引導詞不可以變動。配料的排列順序需由大到小排列,低於2%的成分可不按照順序排列。
        談到配料人們往往會想到,很多配料雖然有標注但是依舊不能進口,因為會涉及國家疫區問題。中國質檢總局會定期公佈疫區國家,如口蹄疫、禽流感等不可進口的內容,還有標準出現矛盾的產品也儘量避免進口。進口產品中特別強調的配料或成分,需要標注含量(部分標準要求標注)添加劑需要特別注意書寫格式,一定要寫正確。需要注意以前常用的添加劑在現有法規中是否可用,需要隨時關注標準的更新。

規格、淨含量:
        應按照GB7718附錄C中標準格式標注,單位應標注正確,固態/液態單位不同,固態為gkg≥1000mL1000g標注為1L1kg,而且字體大小寫應符合GB77183規定,字體大小的標準範文寧可大也不要小,淨含量與品名需標注在同一展示面。固液混合產品需要標注瀝幹物/固形物含量,以固體為主的固液混合物要標注該含量,如果企業多標不算標示錯誤。

原產國、生產商及經銷商資訊:
        20148月之前如果標注生產商就需要標注位址、聯繫方式等,由於標準規定並不十分清晰,導致很多產品被責令整改卻無從下手,故而需按照最為嚴格的標準進行標注。該標準由衛計委解釋,檢驗檢疫局負責執行,所以如果企業有很要緊、很重大的問題可以諮詢衛計委。
         進口食品的經銷商、進口商、代理商可以任意標注,但聯繫方式全部都需要標注,可以標注電話、傳真、郵箱、右邊聯繫地址,但是網址不算聯繫方式也不能代替聯繫方式。經銷商名稱應直接標注,不加修飾詞,如中國經銷商、總經銷商等,如果有確實授權方可添加。

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
        大包裝產品的日期標注可採用“見包裝物某部位”的形式,小包裝一般可以寫為見包裝物。日期標注有很多格式,GB7718中有具體明確的表述。當前,常出現的很多產品日期順序不是按照年月日的順序進行標示,此類產品應注明日期標注順序。
        無需標注保質期的食品,如食醋、鹽、酒精度>10%的飲料酒、味精等可選擇不標注。另需注意的是,我國標準上保質期後面會有一個括弧裡面有至,實際上保質期與保質期()有區別。

營養成分表:
        表頭應為“營養成分表”不能更改,不能寫為“營養標籤”等文字。表頭中三要素是項目、營養素參考值、核心影響素,各項營養素的順序、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是內容。產品比較聲稱、含量聲稱都有要求,需正規標注,且品名中儘量不要含有英文,如英文為注冊商標需要整體對商標進行提取。
         無需標注營養成分表的食品在GB28050中有所規定,如包裝的生肉、生魚、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乙醇含量≥0.5%的飲料酒類;包裝總表面積≤100cm2或最大表面面積≤20cm2的食品;現制現售的食品;包裝的飲用水;每日食用量≤10g10mL的預包裝食品(詳見GB28050問答第十五條);其他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可以不標示營養標籤的預包裝食品,以上產品如果包裝標注上含蛋白質、低脂肪,那麼就算產品屬於無需標注營養成分表的食品也需要標注營養成分表。


標籤備案中的常見問題及規避方法

        常見問題主要體現在實際操作方面:
        首先,製作中文標籤需要有原標籤產品的外包裝展示圖、設計稿等,並且需要對外文進行翻譯。目前,很多進口食品企業採用拉線表的格式來製作標籤,即在圖中使用箭頭拉框表述其中含義。其次,製作完成的中文標籤要標注尺寸、價簽等關鍵資訊,字體大小最好也標注清楚。
        再次,對於進口食品的營養成分而言,不能直接將外文翻譯過來,因為很多國家僅將營養成分保留到整數位元,所以最好能夠提供營養成分檢測報告作為輔助,或有外國生產企業提供產品的配料順序等明並照做中文標籤。
        除此之外,進口產品的HACCPLS、有機認證、獲獎資訊都是需要提供,因為此類資訊屬於標籤內容,如果無法相關證明需要在包裝上將其刪除。出口多家的同一食品,其包裝上會印刷多種語言的配料表,並且針對國家的不同會有所差異,所以會出現不同語言配料表不一致的情況,此類產品最好不要進口,在配料表不一致的情況下很容易發生問題。


        每年查處的進口食品具體標籤內容不符合我國標準的有很多,其中品名與配料不符,或者品名與產品不匹配的情況很多,需要企業適當注意。對配料標識而言,企業需要儘量找到標準進行支撐,盡可能避免出現問題;配料排列順序、書寫格式正確基本可以規避在此方面出現問題。進口產品種的添加劑需要使用準確,非法添加是原則性問題,不可含有此類成分,一旦包含則產品不可進口。進口食品在2013年前出現的問題較多,隨著企業對標準的愈發熟悉,現在出現的問題越來越少,重點還是要注意細節。

1 則留言:

  1. 達人您好,想請問一下臺灣生產的產品要同時在臺灣大陸兩地販售,外包裝希望以英文印刷,貼標:繁體中文(製造商或經銷商則一)、簡體中文(必須標示製造商),那英文外包裝需要把製造商(manufacture)標示出來嗎?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