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新區試點:
實施首次進口非特殊化妝品備案許可方式
2017年1月17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及質檢總局聯合發佈《關於上海士浦東新區試點實施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有關事宜的公告》(2017年第7號)的文件。內容提到自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12月21日,將首次從上海浦東新區口岸進口的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由現行的審批管理調整為備案管理。1月18日,藥監總局發佈《關於上海市浦東新區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工作程式(暫行)的公告》(2017年第10號)。該檔涵蓋具體備案操作方式和資料要求。
而特殊用途化妝品仍需要在國家局進行行政審批。
以下表格匯總針對產品類型、進口口岸及企業特點可供企業選擇的備案或許可方式。
產品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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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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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浦東新區註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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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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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前准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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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非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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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東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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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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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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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備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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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非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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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東新區或者多個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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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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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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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局行政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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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非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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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東新區等多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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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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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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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申請與國家局行政許可申請可同時開展。上海局備案完成後產品可先從浦東新區口岸進口銷售。等國家局行政許可申請下來,可登出上海局備案資訊,產品仍可在浦東新區及其他任一口岸進口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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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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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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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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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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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局行政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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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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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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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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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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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局行政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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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非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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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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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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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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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局備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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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化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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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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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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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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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上海、杭州、寧波、鄭州、廣州、深圳、重慶、福州、平潭等10個試點城市至2017年12月31日前無需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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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瑞旭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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