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30日 星期六

大陸國慶將至,美業新規將在10月起開始實施!

據國家工業和資訊化部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告2017年第14》檔顯示:本次公告共批准了652項行業標準;其中輕工行業標準有69項,裡面包含5項關於化妝品行業的新標準。按照內容批示,這五項化妝品新規將自2017101日起開始執行實施。


關於五項化妝品新規內容概述如下
     由(圖1)我們可以看出,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苄索氯銨、尿囊素三項化妝品用原料和脫毛產品首次出現了行業標準(該標準用於以脫毛為主要目的具有一定稠度或流動性的乳化型膏霜、乳液類產品,蠟紙等脫毛產品則不在此標準範圍內)。而面膜則將由即將推行的QB/T 2872-2017替代現行的QB/T 2872-2007其實早在兩年前,《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等新的基礎性美業法規就已落實推行,所以此番行標的建立以及更新也是大勢所趨。


1:可點開放大)
       本次面膜新行標更是對近年來曝光的螢光劑滑石粉等負面問題做出明確表態——“在包裝材料、載體的規定上,新標特別注明:直接接觸產品的包裝材料、載體應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中化妝品包裝要求的規定,面貼膜用的載體不應含有可遷移性螢光增白劑。在原料上,新標規定,面膜產品所使用的原料應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使用滑石粉應符合國家對化妝品滑石粉原料的管理要求;使用的香精應符合GB/T 22731的要求。而這也直接傳遞了國家將會持續對美業進行大力度整改嚴控的鮮明態度,行業的規範化、企業的透明化、產品的安全化才是市場的終極呼聲。


下面讓我們來重點看一下
關於面膜新行標的具體內容:
關於面膜新行業標準:
QB/T 2872-2017的具體詳細內容

前言

本標準(QB/T 2872-2017)按照 GB/T 1.1-2009 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是對 QB/T 2872-2007《面膜》的修訂,與 QB/T 2872-2007 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修改了面膜的英文名稱;
——修改了適用範圍;
——增加了 GB/T 22731 規範性引用檔;
——修改了化妝品衛生規範;
——增加了對面膜術語和定義的注釋;
——修改膠狀成型面膜的術語和定義;
——增加了泥膏狀面膜的類別、術語和定義;
——增加了對包裝材料、載體的要求;
——增加了對使用滑石粉原料的要求;
——增加了對使用香精的要求;
——增加了面貼膜對耐熱、耐寒的要求;
——修改了耐寒的溫度指標;
——增加了對貼膜淨含量的標注方式。
面膜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面膜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誌、包裝、運輸、貯存、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塗或敷於人體表面,經一段時間後揭離、擦洗或保留,起到集中護理或清潔作用的面膜產品,泡沫面膜及經發酵工藝製成的纖維類貼膜不適用於本標準。

規範性引用檔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

GB 5296.3 消費品使用說明 化妝品通用標籤

GB/T 13531.1 化妝品通用試驗方法 pH 值的測定

GB/T 22731 日用香精

GB/T 27741-2001 紙和紙板 可適移性螢光增白劑的測定

QB/T 1684 化妝品檢驗規則

QB/T 1685 化妝品產品包裝外觀要求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 75  定量包裝商品品質監督管理辦法

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7] 100  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

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面膜

用於塗或敷於人體表面,經一段時間後揭離、擦洗或保留,起到集中護理或清潔作用的產品。


(注:本條術語中的“面”泛指人體皮膚表面,包括眼膜、眼貼膜、鼻膜、唇膜、鼻貼膜、手摸、足膜、 頸膜等約定俗稱術語。)

3.2 面貼膜

具有固定形狀,可直接敷於皮膚表面的面膜產品。

3.3 纖維貼膜

以賦形物(合成或天然片狀纖維物)為載體,加入相應護膚(清潔)液浸漬的面膜產品。

3.4 膠狀成形貼膜

以凝膠狀基質經混合或混合乳化工藝後成型或噴(塗)於纖維基質材料的內層製成的可密合敷貼於皮膚的膠布(紙)等,呈片狀的面膜產品。

3.5 膏(乳)狀面膜

具有膏霜或乳液外觀之特性的面膜產品。

3.6 啫喱面膜

具有凝膠之特性的面膜產品。

3.7 泥膏狀面膜

外觀為泥狀膏體的面膜產品。

3.8 粉狀面膜

以粉體原料為基質,添加其他輔助成分配製而成的粉狀面膜產品。

4 產品分類

4.1根據產品形態可分為面貼膜、膏(乳)狀面膜、啫喱面膜、泥膏狀面膜、泡沫面膜、粉狀面膜。

4.2面貼膜按產品材質分為纖維貼膜和膠狀成形面膜。

5 要求

5.1包裝材料、載體

直接接觸產品的包裝材料、載體應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中化妝品包裝要求的規定;面貼膜用的載體不應含有可遷移性螢光增白劑。

注:可遷移性螢光增白劑的測定可按GB/T 27741-2001 第五章中規定進行。

5.2 原料

使用的原料應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使用的滑石粉應符合國家對化妝品滑石粉原料的管理要求;使用的香精應符合GB/T 22731 的要求。

5.3 感官、理化和衛生指標

感官、理化和衛生指標應符合表的要求。

1:感官、理化、衛生指標

5.4 淨含量

應符合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 75 號規定。

以計數單位標注淨含量的面貼膜可以免於標注“淨含量”三個中文字,只標注數位和法定計量單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計數單位)
a) 已成型的貼面類產品可以使用計數單位標識其產品的淨含量;
    示例:片、張、個、對等。
b) 浸液式的纖維貼膜產品可使用計數單位來表示其淨含量;
    示例:10g×片、10ml×片等。
注:自本標準發佈之日起兩年後生產的以計數單位標注淨含量的面貼膜產品應執行本條款。

5.5  包裝外觀要求
應符合 QB/T 1685 規定。

6    試驗方法
6.1  感官指標
6.1.1外觀
取試樣在室溫和非陽光直射下目測觀察。

6.1.2香氣
取試樣用嗅覺進行鑒別

6.2    理化指標
6.2.1  PH
6.2.1.1面貼膜
6.2.1.1.1纖維貼膜
將貼膜中的液體擠出,取擠出液按GB/T13531.1中規定的方法測定(稀釋法)。

6.2.1.1.2膠狀成形貼膜
稱取剪碎成約 5×5mm)試樣 1 份,加入經煮沸並冷卻的實驗室用水 10 份,於 25℃條件下攪拌 10 分鐘,取清液按 GB/T 13531.1 規定方法測定。

6.2.1.2膏(乳)狀面膜、啫喱面膜、泥膏狀面膜、粉狀面膜
GB/T 13531.1 中規定的方法測定(稀釋法)。

6.2.2   耐熱
6.2.2.1儀器
測試所需儀器如下:
a) 恒溫培養箱:溫控精度±1℃;
b) 試管:Ф20mm×120mm

6.2.2.2操作程式
6.2.2.2.1非透明包裝產品
將試樣分別裝入 2 20mm×120mm 的試管內,高度約 80mm,塞上乾淨的膠塞。把一支待檢的試管置於預先調節至(40± 1)℃的恒溫培養箱內,24h 後取出,恢復至室溫後與另一試管的試樣進行目測比較。

6.2.2.2.2面貼膜和透明包裝產品
 2 袋(瓶)包裝完整的試樣,把一袋(瓶)試樣置於預先調節至(40±1)℃的恒溫培養箱內。24h 後取出,恢復至室溫後,剪開面貼膜包裝袋與另一袋試樣進行目測比較;透明包裝產品則直接與另一瓶試樣進行目測比較。

6.2.3耐寒
6.2.3.1儀器
測試所需儀器如下:
a) 冰箱: 溫控精度±2℃;
b) 試管:Ф20mm×120mm

6.2.3.2操作程式
6.2.3.2.1非透明包裝產品
將試樣分別裝入 2 20mm×120mm 的試管內,高度約 80mm,塞上乾淨的膠塞。把一支待檢的試管置於預先調節至(-8±2)℃的冰箱內,24h 後取出,恢復至室溫後與另一試管的試樣進行目測比較。

6.2.3.2.2面貼膜和透明包裝產品
 2 袋(瓶)包裝完整的試樣,把一袋(瓶)試樣置於預先調節至(-8±2)℃的冰箱內。24h 後取出,恢復至室溫後,剪開面貼膜包裝袋與另一袋試樣進行目測比較;透明包裝產品則直接與另一瓶試樣進行目測比較。

6.3衛生指標
按《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方法檢驗。
纖維類貼膜取樣是將貼膜中的液體擠出,取擠出液按《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方法檢驗。

6.4淨含量
JJF 1070 中規定的方法測定。

7檢驗規則
 QB/T 1684 執行。

8 標誌、包裝、運輸、貯存、保質期
8.1銷售包裝的標誌
GB 5296.3 及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7] 100 號規定執行。應標注產品使用說明。

8.2包裝
 QB/T 1685 執行。

8.3運輸
必須輕裝輕卸,按箱子圖示標誌堆放。避免劇烈震動、撞擊和日曬雨淋。

8.4貯存
應貯存在溫度不高於 38℃的常溫通風乾燥倉庫內,不得靠近水源、火爐或暖氣。貯存時必須距地面 20cm,距內牆 50cm,中間應留有通道。按箱子圖示標誌堆放,並嚴格掌握先進先出原則。

8.5保質期
在符合規定的運輸和貯存條件下,產品在包裝完整和未經啟封的情況下,保質期按銷售包裝標注執行。



      隨著越來越多新規的實施,化妝品相關企業的法律意識將會不斷得到強化。一個企業想要得到市場的認可,必須主動提高自身企業的自律水準,自動維護產品的品質安全,自主承擔起對市場消費者的責任,自覺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把“推動整個化妝品行業經營秩序的規範完善”作為己任,這樣才能正確融入市場的發展洪流,才有機會譜寫美業的精彩未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