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88號
(關於調整原產於臺灣地區的
進口農產品免征關稅的產品清單的公告)
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國進出口稅則稅目轉版,大陸對臺灣地區部分農產品零關稅政策產品清單也相應發生變化。我署對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85號附件《部分原產於臺灣地區的進口農產品免征進口關稅的產品清單(2012年版)》進行了相應調整,制定了《部分原產於臺灣地區的進口農產品免征進口關稅的產品清單(2017年版)》(見附件),現予以公佈,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部分原產於臺灣地區的進口農產品免征進口關稅的產品清單(2017年版)》中,標有「ex」的稅則號列是指該稅則號列包括多項商品,但僅在清單中列名的產品為免征關稅的農產品。
特此公告。
原文出處可下載附件
附件:部分原產於臺灣地區的進口農產品免征進口關稅的產品清單(2017年版).xls
海關總署
原文網址: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49564/info8356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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