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國家標準GB7718《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對於預包裝食品標籤的強制標示內容作出了規定。強制標示內容有9項: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的定量標示,淨含量和瀝幹物(固形物)含量,製造者、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日期標示和貯藏說明,產品標準號,品質(品質)等級和其他強制標示內容。
食品名稱應該仔細辨認,不要把“橙汁飲料”看成橙汁、“巧克力夾心餅乾”看成巧克力。
配料與配方,成分表都與食品的構成有關。配料與配方是從原料投入角度來講的,指加入了什麼物品,配料表只給出加入物品的名稱,而配方則給出加入物品的名稱和數量;成分表是從製成品角度來講的。成分表通常給出成品中含有的營養及其含量。許多釀造食品的配料與成分區別很大,如蒸餾酒的配料是水、高粱和大麥,而成分主要是酒精和水。
生產日期是食品成為最終產品的日期。最終產品是指成品經過最終檢驗後的狀態,有些產品最後還有保溫、均質或後發酵等工序,不能把封口日期當做生產日期。
包裝日期是將食品裝入(灌入)包裝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終銷售單元的日期,有些產品難以標出生產日期,如由經銷商分裝的綿白糖、茶葉等。包裝日期或灌裝日期不是產品的產出日期,而是產品形成最終銷售單元的日期。
保質期是預包裝食品在標籤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食品品質的期限,也是最佳食用期限。超過此期限,在一定時間內,預包裝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
保存期是預包裝食品在標籤指明的貯存條件下,預計的終止食用日期。在此日期之後,預包裝食品可能不再具有消費者所期望的品質特性,不宜再食用。所以超過保存期的預包裝食品要慎重對待,不能盲目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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