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要把人民幣自大陸境內「搬出」非常難。其實大陸當局已開放,在大陸的「賣屋所得、租賃房產及薪資所得」可以外幣方式匯出,2018年起甚至開放「個人(含境外個人)」在大陸的合法經常項目收入、如工資,可辦理跨境人民幣匯款,以下為大家說明。
兩岸剛開放之初,不少台灣人趁著大陸房市便宜,登陸買房。過去這麼多年來,「北上廣深」等一線大城已不知漲了多少波,有人見好就收,趁高點獲利了結。但賣了房子後才發現,這筆投資利得,要拿回台灣真的好難。
富邦華一銀行說,根據大陸當局規定,大陸境內的售房、租賃房產及薪資所得,其實可以購匯外幣方式,透過銀行管道匯出。但客戶需依照當地政府規定,提供合規「材料」且符合條件後才能購匯匯出。
也就是說,在大陸賣屋,取得的人民幣要先換成外幣,最常見的是美元,再辦理境外匯出匯款,即可匯回台灣。
不過,第一、必須先備妥各式文件。中國信託銀行指出,在大陸辦理人民幣購匯外幣,須先提供「境內合法人民幣收入或轉讓證明」,以賣房來說,除了有賣屋證明文件,還必須拿到「稅務證明(即完稅證明)」。
第二、文件備妥,到銀行申辦匯款時,中信銀行表示,根據大陸規定,人民幣購匯外幣後,再辦理外幣境外匯出至世界各地戶頭,金額並無限制;此外,這筆金額也不受大陸政府規定,每人每年只得匯出5萬美元的外匯管制上限約束。
凱博荷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說,以「上海出售房地產所得匯出」為例,要將: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涉外合同上海已不需公證)、房屋權屬轉讓的證明(產權信息登記表)、完稅證明文件(房屋買賣發票等)備齊,在上海各區房產交易中心稅務辦公室,向管理人員告知來意,申請者要填寫: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待輸入「金稅三期系統」留檔、再列印後交申請人簽字,即可由該部門立刻蓋上「稅收業務專用章」,完成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手續。
玉山銀行指出,自2018年1月起,大陸已開放「個人(含境外個人)」經常項目的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像是在大陸的合法經常項目收入、例如工資,在之前只能以「結購外幣」方式匯出,但自今年起,可以用「跨境人民幣」方式匯出。不過,在大陸境內賣房取得的人民幣,還是只能以結購外幣方式匯出。
外派到大陸的民眾拿的是人民幣薪水,很多人都有補貼台灣家小、甚至還有還房貸需求,若能以跨境人民幣匯出資金,似乎是一個頗為「人性」的解決方式。
玉山銀行表示,玉山今年已有一些個人自大陸匯入的人民幣薪資或勞務收入匯入款,但筆數並不多,可見大多數人都不清楚。要做跨境人民幣匯款,也要提出大陸稅捐單位的完稅證明及薪資所得證明。玉山銀表示,若屬於這種「薪資類」經常專案匯出,只要客戶能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匯出金額並沒有限制。
以下列舉幾類 台商個人較常見的資金來源與其對應的匯出方式供您參考:
(1)人民幣薪資:欲將人民幣薪資匯回台灣,可憑台商本人有效身分證件(即台胞證)和相關證明文件(包括薪資所得完稅憑證)至銀行辦理購匯及匯出。
(2)結匯後未用完的人民幣:台商朋友常會攜帶外幣現鈔進入大陸,並於大陸銀行結匯成人民幣使用。若 台商欲將上述未用完的人民幣匯回台灣,應憑本人台胞證和原換匯水單(即當初在大陸銀行將外幣兌換為人民幣的留底單據,且需於原交易日期24個月內辦理)至 銀行辦理購匯及匯出。故若台商朋友當初是透過”黑市”進行換匯交易,除了風險較高之外,因無法提供原銀行換匯水單,此部份的人民幣日後將無法循銀行管道合 法匯回台灣。
(3)大陸外幣存款:也有台商當初是由台灣直接匯款至自己在大陸銀行開立的外幣存款帳戶中,日後若要將該帳戶中未用完的外幣存款匯回台灣,可直接憑台胞證於原開戶銀行辦理。
(4)外幣現鈔:台商欲將手中的外幣現鈔匯出,若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金(含)以下,可直接憑本人台胞 證至銀行辦理匯出;超過等值1萬美金的,需向銀行証明手中的外幣現金來源的合法性,故應提供當初攜帶外幣現鈔入境所填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 李物品申報單》或是存款銀行出具的外幣現鈔提款單據。
(5)攜帶現金出境:目前台商朋友可自大陸攜帶不超過二萬元的人民幣以及不超過等值五千元美金的外幣出境,但若台商朋友當日多次出入境或是短期(指15天內)多次出入境,則所能攜帶的現金依海關規定將有所調整,宜多加留意。
另外,雖然匯款不一定要在大陸銀行開戶,但考量操作的便利性以及安全性(如方便銀行聯繫匯款人、降低攜帶鉅額現金的風險),仍建議台商朋友多利用大陸銀行帳戶進行匯款、轉帳。
※本文內容綜合來自經濟日報、台商張老師、凱博荷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轉貼自微信台商太太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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