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Cosmetic)一詞最早來源於古希臘,含義是“化妝師的技巧”或“裝飾的技巧”,也就是指把人體的自身優點多加發揚,而把缺陷加以掩飾和彌補。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化妝品日益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消費品。
關於化妝品的定義,世界各國(地區)的法規規定略有不同。在中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規定,化妝品是指以塗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散佈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
如何判斷您的產品是不是化妝品?
判斷一個產品是否屬於我國法規定義的化妝品範疇,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考慮:
1.產品的使用方法應是塗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如揉、抹、敷等,而以口服、注射等方式達到美容目的的產品不屬化妝品範疇。
2.產品施于人體的部位應是人體表面任何部位,如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而牙齒、口腔黏膜等不在此範疇。
3.產品的功能和使用目的應是以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為目的,不具有預防和治療疾病的功能,這也是化妝品與藥品的本質區別。
如何理解法規中
關於化妝品功能的界定
《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將化妝品功能界定為“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具體如下:
1
清潔作用:
對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部位的污垢、彩妝進行清潔,如潔面霜、沐浴液、洗髮香波、睫毛膏卸妝液等。
2
消除不良氣味:
通過抑汗或掩蓋方法,達到減輕和消除體臭的作用,如抑汗劑、祛臭劑等。
3
護膚、護髮作用:
保護皮膚,使皮膚滋潤、光滑和富有彈性,以抵禦寒風、烈日和紫外線等的損害,達到保持皮膚水分、延緩皮膚衰老的目的;保護毛髮,使毛髮柔順,達到防止毛髮枯斷的目的。如潤膚霜、防曬霜、潤髮油、護髮素等。
4
美容和修飾作用:
對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進行美化和修飾,達到美化容顏、賦予人體香氣的目的,如香粉、胭脂、唇膏、髮膠、染髮劑、燙髮劑和香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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