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 星期二

年度整理|2016中國食品產業十大法規

年度整理|2016中國食品產業十大法規

  2016年在不知不覺之中離我們遠去,在這一年裡,中國食品產業頒布哪些新政策和新法規?今天直接為大家整理出2016年十條影響深遠的食品相關法規新政:

1、《鹽業體制改革方案》

  歷時20年之久的鹽業專營落下帷幕,國務院於今年422日發佈了《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廢除食鹽計畫管理和政府定價機制,取消食鹽產銷區域限制,鼓勵食鹽產銷一體。
  從201711日開始,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取消食鹽准運證,允許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從201811日開始,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批發企業可依照新的規定申請許可,根據許可範圍從事相應的經營活動。

  《方案》提出後,在完善食鹽專營制度的基礎上,重點推進四項改革:
(1)       是改革食鹽生產批發區域限制。
(2)       是改革食鹽政府定價機制。
(3)       是改革工業鹽運銷管理。
(4)       是改革食鹽儲備體系。


2、《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今年66日頒佈《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註冊管理辦法》,又稱最嚴「奶粉新政」。《辦法》要求每個企業不得超過3個系列9種配方,對奶粉標籤規範標識提出要求,產品中聲稱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來源的,要如實標明具體來源地或者來源國:
(1)       不允許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進口原料」等模糊資訊。
(2)       不允許在標籤和說明書中明示或者暗示「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
(3)       不允許有「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樣。
(4)       不允許標注虛假、誇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的內容等。


3、《保健食品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

  新《辦法》主要有五點調整:
(1)   是對產品保健功能宣傳的調整,要求「產品聲稱的保健功能應當已經列入保健食品功能目錄」。
(2)   對保健食品註冊申請受理部門調整,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行政受理機構負責受理保健食品註冊」。
(3)   對需要註冊的保健食品類別調整,明確備案和註冊相結合,只針對「對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實行註冊管理」。
(4)   對保健食品的註冊程式調整,規定保健食品註冊申請以受理為註冊審批起點,將生產現場核查和覆核檢驗調整至技術審評環節,並對審評內容、審評程式、總體時限和判定依據等提出具體嚴格的限定和要求。
(5)   調整註冊保健食品樣品生產條件的要求,「查驗機構按照申請材料中的產品研發報告、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進行現場核查」。


4、《網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於713日發佈《網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101日起
正式施行。

  《辦法》強化網路食品交易協力廠商平臺和食品生產經營者義務,對其所需符合的要求、履行的具體義務以及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均進行非常明確的規定。


5、新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

  重新修訂的《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於今年101日起正式實施,新通則與2010版《通則》相比,有“兩通一簡”三大變化:
(1)       實現《通則》的通用性。
(2)       實現許可與監管的聯通。
(3)       簡化許可審查條件、要求和內容。

  《通則》適用於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申請人的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請以及許可的變更、延續等審查工作。是企業獲得食品生產許可必須達到的技術要求,對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完善生產條件,嚴格程序控制,加強原料把關和出廠檢驗,保證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6、《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管理辦法》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管理辦法》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201637日發佈,自201671日起施行。是為規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行為,加強註冊管理,保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品質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
  《辦法》中具體內容包括8點:
(1)       明確註冊申請人的條件。
(2)       二是明確註冊申請的基本要求。
(3)       三是明確現場核查與技術審查要求。
(4)       四是明確註冊申請及批准時限要求。
(5)       五是明確臨床試驗要求。
(6)       六是明確標籤和說明書相關警示要求。
(7)       七是明確註銷註冊證書具體情形。
(8)       八是明確相關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7、《食品安全信用資訊管理辦法》

  國家食藥監局822日發佈《食品安全信用資訊管理辦法》,將食品市場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網路交易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等的信用資訊主動公開給廣大人民群眾。對於抽檢中發現問題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食藥監將把其信用資訊提供給其他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辦法》規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公開食品安全信用資訊,方便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等依法查詢、共用、使用,並指出食品安全信用資訊管理應當遵循屬地管理、權責統一、全面覆蓋、資訊共用、動態更新、準確及時、公開便民的原則。



8、《糧食行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綱要》

  《糧食行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綱要》,旨在加快形成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的糧食行業體制機制和發展方式,切實增強糧食行業發展實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規劃指出,積極推進糧食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安全優質營養健康糧食食品供給能力。加快糧食產業結構調整,充分發揮糧食加工業引擎作用,發展壯大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著力培育新的糧食產業經濟增長點,提升糧食產業競爭力。圍繞優化糧食倉儲物流功能,強化精准投入,著力構建佈局合理、功能完善、系統高效、銜接配套、運行順暢的現代糧食倉儲物流體系,提高糧食流通效率。


9、《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

  為強化食品生產經營風險管理,科學有效實施監管,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保障食品安全,201697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

  《辦法》共540條,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八個方面:明確風險分級管理概念;明確風險分級原則;明確風險分級管理的適用範圍;明確食品生產經營風險等級的劃分依據;明確食品生產經營風險等級劃分方法;明確風險因素量化指標制定許可權;確定風險等級實行動態調整的要求;明確風險分級結果的運用。


10、《全國綠色食品產業發展規劃綱要(2016-2020年)》

  為推動「十三五」時期我國綠色食品產業健康持續發展,全面提升綠色食品產業發展水準,農業部綠色食品辦公室在今年四月組織編制了《全國綠色食品產業發展規劃綱要(2016-2020年)》。

  規劃指出,要遵循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發展理念,以保護生態環境、提升農產品品質安全水準和促進農民增收為目的,以完善標準、優化程式、強化監管、加大宣傳、創新機制為支撐,堅持精品定位,穩步發展,努力實現綠色食品品質水準持續提升、產業規模持續擴大、品牌公信力和影響力持續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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