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日 星期五

2018關稅方案

海關總署公佈《2018年關稅調整方案》(下稱《方案》,全文見附件)。《方案》稱,自201811日起對948項進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其中,“魚油軟膠囊”(稅號15042000的最惠國稅率為12%2018暫定稅率為6%;“海豹油膠囊”(稅號21069050的最惠國稅率為20%2018暫定稅率為10%。其中,“魚油軟膠囊”(稅號15042000、“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氨基酸配方、無乳糖配方特殊嬰幼兒奶粉”(稅號21069090等實施暫定稅率的商品應在該稅號範圍內,以具體商品描述為准。

36種食品相關進口商品關稅稅率表
* ex表示實施暫定稅率的商品應在該稅號範圍內,以具體商品描述為准。
以下為《2018年關稅調整方案》全文▼
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65號(關於2018年關稅調整方案的公告)   
2018年關稅調整方案》經國務院批准,將自201811日起實施(具體內容見財政部網站)。為準確實施《2018年關稅調整方案》,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關稅調整方案》主要內容
(一)進口關稅稅率。
1.最惠國稅率
1)自201811日起對948項進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其中27項資訊技術產品的暫定稅率實施至2018630日止。
2)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關稅減讓表修正案》附表所列資訊技術產品的最惠國稅率,自201811日至2018630日繼續實施第二次降稅,自201871日起實施第三次降稅。
3)自201871日起,對碎米(稅號1006401010064090)實施10%的最惠國稅率。
2.關稅配額稅率
繼續對小麥等8類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稅率不變。其中,對尿素、複合肥、磷酸氫銨3種化肥的配額稅率繼續實施1%的暫定稅率。繼續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准稅。
3.協定稅率
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對有關國家或地區實施協定稅率:
1)中國與格魯吉亞自貿協定項下的部分產品開始實施協定稅率。
2)中國與東盟、巴基斯坦、韓國、冰島、瑞士、哥斯大黎加、秘魯、澳大利亞、紐西蘭的自貿協定,以及內地分別與香港和澳門更緊密經貿安排(CEPA)項下部分商品的協定稅率進一步降低。
3)中國與智利、新加坡的自貿協定、亞太貿易協定以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項下的商品繼續實施協定稅率,商品範圍和稅率水平均維持不變。
4.特惠稅率
對有關最不發達國家繼續實施特惠稅率,商品範圍和稅率水準維持不變。
(二)出口關稅稅率。
對鉻鐵等202項出口商品徵收出口關稅或實行出口暫定稅率。
(三)稅則稅目。
根據國內需要對部分稅則稅目進行調整。經調整後,2018年稅則稅目數共計8549個。
二、其他說明事項
為服務進出口企業,保證《2018年關稅調整方案》順利實施,便於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經營單位及其代理人有所對照以正確申報,海關總署編制、編印了相關參考資料,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海關總署已編制2018年《非全稅目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內容詳見海關總署門戶網站。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18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範申報目錄》(2018年版)將由中國海關出版社對外發行,供通關參考。
(三)根據《2018年關稅調整方案》,海關總署將對已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商品歸類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注釋》相應調整內容後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71225

轉貼自庶正康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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