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三

食安與監管如何相輔相成

食安與監管如何相輔相成


  食品安全於近年來進入了「高敏感期」、「高關注期」。各種新的食品化學污染物和致病微生物不斷出現,為食品安全標準設定、評估監管帶來重大挑戰。此外,民眾生活水準普遍上升,也強化人們對食品風險的防範意識,也給食品監管帶來更大的壓力。

一、食品安全標準將大幅修改

  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制定標準是第一優先的事,就像遊戲規則的重要性,標準能否及時跟上社會節奏和需求,以及體現的基礎性功能。不過,目前食品標準來自15個部門,既有跨部門之間的衝突,也有不同地域之間的矛盾,以國家質檢總局和農業部的最多,另外還涉及衛生、工信、林業、糧食等部門,而且不同部門之間發生重複、矛盾和交叉的現象非常普遍。
  




矛盾實例

1.     幾年前的「農夫山泉事件」,就曾引發一場關於標準的大討論,當時針對包裝飲用水的國家標準有4項,且各地還對純天然礦泉水和飲用純淨水之外的其他包裝飲用水制定部分地方標準,《京華時報》與農夫山泉之間長達數月的論戰原因,就是標準本身在打架。


2.    衛生部關於乾菜類食品含硫量標準,規定不能超過0.035毫克/千克;而農業部《無公害脫水蔬菜標準》規定,二氧化硫殘留量的衛生指標不得超過100毫克/千克。兩者相差2857倍。

  對此,中國初步構建一套較為完善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框架體系,鼓勵企業參與標準研製,「制定公佈926項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將基本覆蓋所有食品類別和主要危害因素。

  日前,中國在新發的《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下稱《規劃》)中披露,「十三五」期間,政府將整合近5,000項食品標準,包括制定、修訂300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特別是針對加強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人群營養型食品標準。

  針對部分食品國家標準、地方標準不統一的情況,《規劃》也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實現「國家標準與地方標準銜接」,並加強對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等「三新食品」的管理,解決長期以來食品標準之間交叉、重複、矛盾等問題。


二、監管體系如何重建

  《標準化法》於1988年發佈,已經很難應對瞬息萬變的社會帶來的衝擊。因此,《標準化法》的修訂迫在眉睫,而緊隨其後的便是食品安全標準的大修訂。除了修訂、統一食品安全標準以外,還需要關注標準制定之後的執行問題。

  例如:2008年舉世震驚的「三聚氰胺事件」,揭開中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管的重大漏洞。正是行政機構簡單奉行對上負責的原則,導致下級政府長期瞞報奶粉安全問題,最終釀下大禍。

  從《規劃》的內容來看,中國將建立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為技術核心,各級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機構為主體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路,設立2,656個風險監測點,覆蓋所有省(區市)、地市和92%的縣級行政區域,並由中央投資23億元,建立32個省級風險監測中心。這一系列的動作,包括將風險監測重點覆蓋到所有縣級行政區域,並進一步向鄉鎮農村延伸,顯著提升中西部貧困地區的監測能力,都為填補先前監測監管網路上的空白。

  監管力量薄弱和風險意識不足,是鄉村地區成為食安風險區域的兩大原因。在逐步統一標準之後,國家力量延伸到基層極為重要,除了專業化的監測網路,保證民眾通過媒體、政府熱線和代表委員管道反映問題,也應當讓整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融入其中。只有在「上下夾擊」中努力,食品安全的風險與隱患才能被徹底地掃除。


整理自《中國食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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